服裝是每個人每天都要接觸的重要紡織產品,服裝如果不安全,將對人體皮膚、器官造成嚴重危害。記者近日走訪發(fā)現(xiàn),早在2012年8月1日就開始實施的最新版《國家紡織產品基本安全技術規(guī)范》(GB18401-2010)強制性標準在執(zhí)行過程中卻遭遇標識尷尬;很多消費者對如何利用產品標示信息正確選購服裝、保障自身安全也并不清楚。
國家強制性標準實施已3年
由于紡織產品在印染
、后期處理時,都會添加染料、助劑等,當這些化學試劑在紡織品上殘留的劑量達到一定程度時,就會對人體的皮膚在這一新版標準中
,紡織產品按最終用途分為3種:嬰幼兒紡織產品、直接接觸皮膚的紡織產品、非直接接觸皮膚的紡織產品,分別對應“A”、“B”、“C”三類。標準還要求:“嬰幼兒紡織產品必須在使用說明上標明‘嬰幼兒用品’字樣。其他產品應在使用說明上標明所符合的基本安全技術要求類別,例如A類、B類或C類。產品按件標注一種類別。”自2012年8月1日開始實施的國家強制性標準還規(guī)定,不符合該標準的紡織產品
,禁止生產、銷售和進口。產品標識舊版本仍在用
6月5日
,記者在北京朝陽區(qū)北五環(huán)東星時尚廣場走訪,發(fā)現(xiàn)一些服裝品牌的產品在安全標準標識上十分混亂,其中不乏一些知名品牌。在該商場三層的“莊子”女裝店
,記者拿起一件連衣裙,發(fā)現(xiàn)產品標識上“標準”一項寫的是“GB18401-2003 B類”。也就是說,按照產品標識上的信息,這件連衣裙所依據的安全技術標準是已經被淘汰的2003年舊版本。記者又拿起另一件連衣裙,這件產品的標識上只注明了“GB18401 B類”,不知道產品執(zhí)行的到底是2003年舊版本標準還是2010年新版本標準。對于記者的疑惑,銷售人員支支吾吾在一家名為“奢調”的女裝店,記者在產品標識上沒有找到任何關于安全技術標準的內容
消費者很少關注安全標準
《國家紡織產品基本安全技術規(guī)范》(GB18401-2010)的頒布實施,為紡織產品的質量安全保駕護航
。但是,記者在走訪中卻看到,消費者對這一保障紡織品安全的“利劍”知之甚少。“我買衣服
,最注重的是款式、材質、價格。安全標準,太專業(yè)了,我們普通消費者也不懂。大商場里賣的,應該不會有問題吧。”記者隨機采訪的一位女士這樣回答。“沒有破損、不會掉色
、不會縮水,我覺得這件衣服的質量就是合格的。其他方面,我們也沒法檢測呀!”另一位正在挑選裙子的女士說。一位男士則表示自己在挑選服裝時
“產品標識不規(guī)范肯定是不符合國家強制標準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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