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4年3月1日,歐盟PIC法規(guī)將正式生效
。由于中國已是鹿特丹公約的締約國
,因此PIC法規(guī)的實施對中國企業(yè)的影響較小。盡管影響較小
,但企業(yè)仍需了解法規(guī)情況
,關注自己的貨物是否進入法規(guī)清單,以免出現貨物在歐盟海關受阻
,無法及時運達的情況
。
2014年3月1日,ThePriorInformedConsentRegulation
,簡稱PIC(Regulation(EU)649/2012)將正式生效
。PIC法規(guī)是鹿特丹公約在歐盟范圍內的具體實施,規(guī)范了歐盟和第三國之間進出口有害化學品的行為
,規(guī)定歐盟境內特定的有害化學品必須履行出口通報的義務
。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由于中國已是鹿特丹公約的締約國
,因此PIC法規(guī)的實施對中國企業(yè)的影響較小
。盡管影響較小,但企業(yè)仍需了解法規(guī)情況
,關注自己的貨物是否進入法規(guī)清單
,以免出現貨物在歐盟海關受阻,無法及時運達的情況
。
法規(guī)將收錄兩個重要目錄
新實施的PIC法規(guī)將收錄兩個重要的目錄
,分別是附件Ⅰ和附件Ⅴ。據杭州瑞旭產品技術有限公司法規(guī)研發(fā)部經理張霄鵬介紹
,PIC法規(guī)的主要內容就是通過制定附件Ⅰ和附件Ⅴ
,規(guī)定了數百種危險化學品在出口前必須履行出口通報的義務
。其中,附件Ⅴ是歐盟完全出口禁止的物質清單
。附件Ⅰ就是需出口前事先通報的物質清單
,根據物質的具體危害程度,又細分為3個子目錄
,分別為第一部分:需要出口前通報的物質
;第二部分:需要出口前通報并且獲得進口國明確同意的物質;第三部分:需要出口前通報并且列入鹿特丹公約的物質
。
對于上述所有進入附件Ⅰ的物質
,歐盟境內的出口商必須在向目的國出口35天前向所在成員國通報,成員國主管當局在進行完整性審核后提交歐洲化學品管理局(ECHA)
,由ECHA轉給目的國的主管當局
。對于危害程度更大的物質,比如上述附件第二部分和第三部分子目錄中的物質
,除了出口前通報外
,在出口前還必須獲得接受國的批準。
出口通報程序或將簡化
“PIC法規(guī)實施的主要目的是規(guī)范危險化學品和化學農藥的國際貿易行為
,避免這些產品的進口國在不知情的情況下進口,產生嚴重的后果
。”張霄鵬告訴記者
,由于歐盟在之前就已經通過法規(guī)REGULATION(EC)No689/2008來實施鹿特丹公約,因此
,本次PIC法規(guī)的實施對歐盟境內的出口商影響較小
。
唯一可以預見的就是出口通報由之前的健康與消費者保護機構(IHCP)將逐步過渡到由ECHA負責。另外
,預計在2014年將采用新的ePIC工具來通報
,出口通報程序也將有所簡化。
對中企影響較小
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
,由于PIC法規(guī)主要的義務為出口前通報
,加上中國早已是鹿特丹公約的締約國,已經實施的《中國嚴格限制進出口的有毒化學品目錄》就是該公約在中國的具體實施
。因此
,PIC法規(guī)的實施對中國企業(yè)的影響甚微。
但張霄鵬提醒
,中國企業(yè)需要重點關注上述附件Ⅰ中的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
,如果從歐盟進口的物質列入了上述清單,應及時提醒供應商在2014年3月1日之后及時完成PIC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