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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動向
印度尼西亞繼續(xù)對進口織物實施保障措施
發(fā)表時間:2024-08-14 15:57:10 作者: 來源: 瀏覽:次2024年8月12日,WTO保障措施委員會發(fā)布印尼代表團向其提交的保障措施通報。依據(jù)印尼財政部2024年第48號令,印尼財政部接受印尼保障措施委員會對進口織物(Fabrics)作出的保障措施第一次日落復審終裁建議,繼續(xù)對進口織物征收為期三年的保障措施稅,同時調整了保障措施的計征方式,將稅號5810.92項下及稅號60項下涉案產(chǎn)品的計征方式由印尼盾/米變更為印尼盾/千克,措施詳見附表。涉案產(chǎn)品包括棉織物、長絲織物、短纖織物、特種刺繡織物以及針織物。進口自中國內地、中國香港特別行政區(qū)的以上全部產(chǎn)品都適用本案保障措施。
2019年9月18日,印度尼西亞對進口織物啟動保障措施調查。2020年5月27日,印尼財政部決定自2020年5月27日至2022年11月8日對進口織物征收保障措施稅,計征單位為印尼盾/米。2021年6月29日,印尼財政部將稅號5804項下織物保障措施稅的計征方式由印尼盾/米改為印尼盾/千克;同時,開始對馬來西亞和越南的進口涉案產(chǎn)品實施保障措施。2022年4月25日,印度尼西亞對進口織物啟動保障措施第一次日落復審調查。2022年8月12日,WTO保障措施委員會發(fā)布印尼代表團向其提交的保障措施通報,印度尼西亞保障措施委員會對進口織物作出保障措施第一次日落復審終裁,建議自2022年11月9日起繼續(xù)對進口織物征收為期三年的保障措施稅。
來源:中國貿(mào)易救濟信息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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